关于开展2026年邢台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的通知
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-02-26 555/人次
关于开展2026年邢台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各直属分局:
为强化我市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监管,按照我局年度抽查计划,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邢台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抽查时间
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。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、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
抽查对象范围:全市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(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)。
抽查比例:电线电缆5%,食品相关产品、水泥、危险化学品(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、容器)、化肥10%。
三、抽查事项、方式
(一)抽查事项
按照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、相关产品实施细则,检查获证企业获证条件保持情况,并结合《2026年邢台市重点工业品、消费品、食品相关产品市级抽查计划》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工作。
(二)检查方式
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,现场检查企业获证条件保持情况、查阅相关记录资料,并结合市级产品质量计划,针对重点产品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
四、抽查步骤
(一)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抽取检查对象名单,按照管辖范围将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部门。
(二)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局检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,通过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。
(三)参与抽查的检查人员应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,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“投诉举报”“行政处罚”“失信记录”“抽查抽检”等情况,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,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。
(四)结合前期准备情况,检查人员应当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实施一次性完成检查。现场检查时,要落实“入企扫码”制度。
五、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
(一)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录入抽查结果,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北)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。
(二)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,依法做好“双随机”抽查结果后续处理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局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此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,明确专人负责对接问题企业整改、处置等工作,务必保证抽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均处理到位。
(二)依法处置违法行为。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,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,督促企业整改到位。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,严肃处理,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处理情况按时限报市局。
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2月26日

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810号
